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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二胡艺术拾漏》 南京师范大学教授 林东坡

※发布时间:2016-2-19 21:12:54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二胡艺术拾漏》

  林东坡

  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中国民族管弦乐协会会员、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丝竹乐演奏小组艺术指导、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南京师范大学第五届“教学十佳”。1997年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并留校任教。从事二胡演奏、江南丝竹乐合奏的教学与实践,并积极从事艺术哲学、音乐美学、音乐教育学、表演心理学等领域的跨界理论研究。

  二胡艺术拾漏1

  最近某二胡艺术群专家大师们的讨论,关键点主要关乎创作导向问题。这个问题其实是上个世纪刘天华时代的争论在当下的复现。不外坚守传统、全盘西化以及执两用中、合璧三个主流思想方向。

  二胡作品并不算太多,多元发展或许可以保持和激发创作活力。之所以讨论,我以为主要是担心二胡艺术在发展的同时失缺根本。学习前面的讨论,我觉得前辈们既有对传统的深沉感情和强烈的责任担当,也并不反对二胡艺术的发展创新;演奏家们在将二胡带向世界的时候也并不想忘记传统。

  口味问题好说,萝卜青菜,各取所爱即可。宽容多元,不可能一元独大,我们的“一”应该是包容多样统一的“一”而不是“唯一”。每位艺术家成长氛围不一样,吸收的音乐养分也不同,最后形成的艺术追求和艺术成就自然花开千朵、各自精彩。

  “传统音乐”和“音乐的传统”是不同的两个概念。有选择地继承传统音乐,尊重音乐的传统进行创作。我关注的是现在的整体性的学校和社会音乐教育以及艺术家培养的,还有多少人能够有机会从小接触优秀的民族民间音乐?能唱多少首民歌?能了解多少戏曲音乐?对传统音乐的音乐形态特征和艺术表现特征有没有深度认识和了解?能够多大程度上接受和主动吸收和充分运用这些音乐元素和养分?老师不教、学校不教、社会听不到,无处可学,何谈运用?学习之后用不用,如何用,用到什么程度是创作者和演奏家的个人艺术主张,但如果这个基本功没有了,创新可能成为无源之水。不适合改变的优秀的传统音乐可以原汁原味保留(像日本那样),教学中可以作为一种文化传承内容,作为师范学校的老师我认为应该有所担当。但是,应该允许新的创作对传统有一定程度的偏离与回归,允许实验性的音乐创作(前提是严肃严谨而非追求怪异的创作态度),其实很多成就卓然的前辈们创作的、现在看作传统的二胡作品中也巧妙地吸收和利用了部分音乐元素,在当时也是很具有先锋性的。实践证明,优秀的传统音乐和严谨的音乐探索都受到了欢迎,受众也日益多元。

  二胡艺术界有个独特的特征,在为数不多的专业作曲家之外,大多数艺术家是“演、创一体”。我们所处的是一个探索的历史时段,大家一起讨论是必然的、必须的,我认为也是有益的。所以,找准讨论焦点和抓手,保持的同时也还是需要有的思考。

  二胡艺术拾漏2

  道钟老师以悲剧性为审美视角,将“中国式”悲剧美的艺术表现方法作为切入点,将《江河水》演奏风格之变迁放置于社会中去考察,考虙了历史发展的特殊因素,较系统地分享了关于江河水演奏的两种模式以及及分寸把握之依据,提出了“回归”之。研究江河水,以这一角度而言是赞同的。

  但是,悲剧美的艺术表现,或者说其悲剧中矛盾的冲突与解决方式又不太一样。源于古希腊的悲剧美,其在的艺术表现中强调冲突的戏剧性,程度上相对比较激烈,中国文化语境中的“悲剧美”表现方式己不是审美视域下的表现摸式,只是借了的话说了中国的事,此悲剧美非彼悲剧美,自然有所区别。中国式悲剧的表现方式是不是不一定强调矛盾的冲突与解决?或者说强调了就会失缺质朴原味?是否应该以悲为悲?那么,为什么实际上中国文化的悲剧最后也往往采用一些“和谐”、“”的模式,如《梁祝》,最后的撞坟化蝶算不算激烈?这种方式是不是也属于对抗社会之无奈,而选择的个人的悲剧化的性?这其实是涉及到整体性文化性格特征与艺术表现对应性方面的讨论。那么,悲剧性传统乐曲的表现可不可以发展夸张性的表现?是不是只可以做表演形式的改变,而不应有表演张力在程度上的突破?

  所以,关于江河水等传统乐曲表现中涉及的张力样式的问题,这也是一个相关联的音乐审美观的论题。若以传统音乐的审美准则来看,中国古代以来的音乐表现崇尚“中和”为手段的“平和之美”,强调“适度”,所谓“哀而不伤、乐而不淫”便是其中之一,不太主张过于极端化的情绪表达。

  但是历史上也有过“平和”与“不平”之争,平和以礼乐文化为背景,尚共性而个性。现在也有一种认识“似有必要从礼本主义…回归人本主义”(李起敏),个性化的演奏是否可以允许在平和的基础之上有一定程度的夸张,以避免艺术表现千人一面?

  二胡艺术拾漏3

  自去年开始时不时会看到一两篇广为转载的关于阿炳的文章,特别是最近关于陆文夫先生谈阿炳的那篇,也曾借中国音乐美学年会的时候与学界同仁有过交流。文章内容不再赘述,我赞同作者关于教科书过于美化的观点,但对阿炳的评价持保留态度。我的观点是,人无。一分为二看吧。不过度抬高阿炳是对的,但也无须。不回避阿炳沾染的缺限,他一个不受待见的私生子,没多少文化丶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仰人鼻息,受到和他一样可怜人的岐视,受雷尊殿同行排挤,为了讨生活混个熟络,至多说私生活不检点,没多大。和他同时代的人不都有证吗?难道都是?换了作者,彼时彼地当如何做?关键看他混熟是为了讨生活还是了别人。其二,称阿炳民间音乐家更多是基于他的音乐,作者反对的潜意识还是受传统文化中乐品人品合一论影响。那个时代黎锦辉的曲调也很美,但是因为内容不好被称为小调。但不能否认他的音乐才能。总之,阿炳是个生活在旧时代底层丶音乐才能极高的不完美的人。

  二胡艺术拾遗4

  独奏的个性和乐队中的共性是问题之一,但不仅是民族管弦乐队面临的问题。课程设置也可以调整,但是民乐合奏作品的创作思维、以及乐队的训练是很重要的问题。虽然民族管弦乐的训练与西洋管弦乐有相似之处,但乐器特性与音响构成、民族和声的逻辑特点与民管乐队和声写作,乐队音色与张力构成样式以及音律却又有很大不同甚至有着本质的区别。这个问题在聆听叶聪先生南京艺术学院时曾经有机会请教,他也认为是困扰民管的关键问题,并分享了他的一些训练。要命的是用西洋乐的乐队思维来训练民族管弦乐团,然后说民乐音不准、稳定性差等等…所以说,“表面的繁荣”背后,是不是缺少真正懂得民族音乐、真正了解民乐和民管乐队的作曲家和指挥家?

  (选自林东坡qq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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