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上学就能保留资格休学创业,论文、专利、网络学习都算学分,失信将被学籍……教育部16日发布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以下简称《》)。这是原《》自2005年9月1日实施以来,时隔12年的首次修订,3000多万名在校大学生自今年9月1日起将在新规的规范和保障下学习、生活。其中“鼓励创新创业”“保障学生权益”“促进管理”等关键词成为亮点。
新版《》共分7章68条,涉及学生的与义务、学籍管理、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励与处分、学生五方面。与旧版《》相比,新《》明确提出,学校“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同时明确,“实施学生管理,应当尊重和学生的”,“鼓励和支持学生实行管理、服务、教育、监督”。
此次新规更强调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学生不仅是高校管理的对象,也应当成为学校管理的参与者,要激发和培养学生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新规明确,学生的学习形式可灵活多样,保留入学资格、休学创业、参军入伍、到国外交流学习、提前毕业等,学生有了更多自主选择的可能。更为重要的是,新规明确,创新创业的经历、发表论文、社会实践都可以折算学分,学生在校期间通过网络学习获得的学分,也可能被学校承认。
新规对学生违纪情形的规范更为具体明晰,还明确强调了“诚信”。针对近年来频发的大学生替考、组织作弊,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抄袭、、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以及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等现象,新规明确提出,高校可给予学生学籍处分。
新规中,学生可以申请辅修校内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他专业课程;可以申请跨校辅修专业或者修读课程,参加学校认可的式网络课程学习。学生获得的课程和学分要予以记录和保留,如果中断学业,可以接续,鼓励终身学习,不必从头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