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严格按照,本着、客观和的原则,尽职尽责的开展工作,及时了解、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与内部控制情况,并全部出席了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有效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17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0 次、审计委员会 5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战略委员会 2 次、提名委员会 2 次、股东大会 4 次,历次会议的议案均严格按照程序审慎决策,并全部获得通过。任职期间,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未有委托出席或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并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依法履行董事职责,发表意见。
2017 年度,董事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取公司经营发展动态,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发展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结合日常掌握情况,监督、核查了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及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充分发挥了董事职能。
报告期内,在 2016 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董事及时与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重大事项等安排进行了沟通,并在审计过程中,通过多种方式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认真履行了在年报审核中的监督作用。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的原则,定价方式客观公允,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规,符合《中国人民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内容和情形。
(二)对外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在公司 2017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董事对公司 2016 年度的对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检查并发表了意见。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在 2017 年 2 月 10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上,对《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意见。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提案和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提名方式、表决程序,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学历、专业经历和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满足其岗位职责的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在 2017 年 2 月 10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17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上,分别对《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意见。经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能够满足所聘任岗位职责的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在2017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意见。经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根据经营状况而确定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有关薪酬政策,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情况发生。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520066589 股为基数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经 2017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43号),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批复的要求以及股东大会的授权,择机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断优化、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各项经济业务均严格按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发挥与执行,不存在重大内控设计缺陷和执行缺陷。
公司董事会设有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个专门委员会的构成均符合,各个专门委员会的专业性与性均能够得到。2017 年,公司董事会及下设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按照议事规则召开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均在时间内发出会议通知等相关资料,表决程序,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结果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