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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17-10-10 16:06:15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为了加强市区直属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和素质提高,经研究,现将2016至2017年度苏州市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市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具体分为中小学学科教学类、教育科研类、职业教育类、德育类共4个类别。学科带头人申报按具体类别进行,同一推荐对象不得兼报。

  4.积极参与教育教学实践,并取得较为明显的和较为成熟的经验,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在市区学校本学科或专业范围内有一定的知名度;

  5.参加学科教学类、教育科研类、德育类学科带头人评选的中学教师,至少要有一年毕业班教学工作经历,且成绩突出;

  8.有交流或支教经历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义务教育学校参评教师应有不少于2年的交流经历,已具备交流经历的参评教师,须提交市教师发展中心出具的交流经历证明;目前尚不具备交流经历的参评教师,需提交经市教师发展中心审核的交流承诺书,承诺在评审后的三年内主动参加交流并补足交流经历。

  (2)在市区级及以上优质课评比或基本功竞赛或把握学科能力竞赛(教师素养大赛)等比赛中获二等及以上等级,且近五年开过市区级及以上示范课、观摩课并获得好评;

  (3)近五年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学科教学论文,或在市级及以上优秀论文评比中获二等以上论文2篇(其中至少一篇为市级发表)。

  (1)主持或作为核心(前六位)参与市级及以上教育科学“十一五”、“十二五”规划(教研课题、职教教改课题)的研究,按实施研究并已结题,通过课题研究,促进学校或学科教学明显进步;

  (2)近五年,在省级教育研究刊物发表论文3篇(其中至少有一篇为课题研究论文),并获得苏州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优秀(或教学)三等及以上励,或获得苏州市及以上教科研先进个人;

  (1)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取得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工及以上),近三年来每年都下企业锻炼培训;

  (2)在苏州市“二课”评比或信息化教学大赛或优质课评比或基本功比赛中获得二等及以上励,且近五年开设过市区级及以上公开课并获好评;

  (3)具有较高的教科研能力,在推进学校产教结合中发挥积极作用。近五年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2篇以上论文,或与他人合作编写论著或教材(编写中承担1/4以上),或在专业(学科)教育教学年会上论文获得市级二等以上项2次;

  (1)在学校德育工作、班主任工作、团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工作有特色,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学生、家长和教师好评,所任班级教学成绩名列学校前列或取得明显进步;

  (2)获得教育行政部门市区级及以上德育表彰或综合荣誉,在市区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德育公开教育教学观摩活动并获得好评,或在市区级及以上德育类优质课评比、主题教学活动评比、基本功竞赛中获二等及以上等级;

  (3)围绕德育工作主持或作为核心(前六位)参与市级研究课题并切实开展实践研究并已结题,近五年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围绕德育工作发表论文,或在市级及以上优秀论文评比中获二等以上论文2篇(其中至少一篇为市级发表)。

  推荐对象必需填写“苏州市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表”(见附件2)、“苏州市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申报对象教学质量状况一览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为更好的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学科带头人的考核和管理,今年的申报材料将在相应平台建成后实行网上申报,同时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复印件。主要包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育教学获材料、交流经历证明(或交流承诺书)和其它教学业绩证明材料、论文代表作复印件、课题研究相关材料(立项证书、结题证书、研究报告、与课题相关的发表或获论文)、获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的单项或综合荣誉表彰材料等,将以上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另外,请各学校填写“苏州市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

  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17年11月10日前报送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范懋炜老师处(教科院112室),各直属学校负责填写的“苏州市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汇总表”同时以Excel表发送至信箱。

  外地引进教师的市区级学科带头人转评工作原则上参照以上要求执行,名额不受,申报材料请注明“转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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