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表示,为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高等学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促进教学科研和学术研究的健康发展,教育部研究起草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
《办法》表示,学术不端行为是指高等学校及其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学生,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严重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教育系统所属科研机构及其他单位有关人员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与处理,可参照《办法》执行。
《办法》表示,以匿名方式举报,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或者线索明确的,高等学校认为必要的,也可以受理。高等学校对媒体公开报道、其他学术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主动披露的涉及本校人员的学术不端行为,应当依据职权,主动进行处理。
推荐: